国务院: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应加大预调微调力度
发改委站4月9日表露的《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评估报告》指出,“125”后半期及未来经济增长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,必须通过优化宏观调控政策组合,为稳增长和调结构修建良好宏观环境,既要避免一些地区不顾条件盲目寻求高增长,进一步加重产能过剩和债务风险,加重节能减排压力,又要守住经济增长底线,避免引发就业、财政、金融等连锁反应,避免经济出现大的波动,在确保《纲领》预期增长目标实现的基础上,为中长期稳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。 为确保实现预期增长目标,报告提出,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政策体系。公道掌控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方向和力度,根据情势变化加大预调微调力度,财政政策应当在保障政府投资重点、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、促进结构调整和保障改进民生等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;货币信贷政策要有效防范通胀,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公道适度,引导资金更加有效地投入到满足有效需求、具有经济效益、符合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部门,为创业创新和结构调整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。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构成机制,依照主动性、渐进性、可控性原则,进一步增强汇率双向弹性,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。进一步加强财政、货币、产业、土地、环保等政策之间的调和配合,努力完善以服务总量调控目标为主、兼顾多重结构性目标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,避免出现大的经济波动。 积极防控并妥善化解财政金融风险。积极稳妥地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,在确保公道融资需求的同时,有效控制整体债务风险,对稳定“125”后半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。 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负债水平的高低,依照辨别对待、分类监管、疏堵结合的原则,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之策。依照尽力而为、实事求是原则,合理安排改进民生的各项计划,既要保障民生托底,又要避免把胃口吊得太高。公道调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,根据财力可能合理安排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规模,健全地方政府投融资行动束缚机制,从源头上控制债务范围过快扩大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,建立范围控制、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,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,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,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;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