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
尊敬的患者朋友们,大家好!
根据国家卫健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,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医疗卫生资源配置,经院委会决定,自年1月1日起,将刘辉院长医事服务费调整为:初诊、复诊均为元/次。
其他医生的医事服务费不变。建议常见的皮肤病患者挂普通号即可。
感谢各位患者朋友们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愿与您携手并肩,为您的皮肤健康保驾护航!
预约方式:
1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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