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审美范畴的丑与美是相对立的,尤其是与在优美意义上的美相对立的,但它仍然具有审美价值。这在于它是人的自由活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。丑是美的否定和反衬,又是其它审美范畴如悲剧、喜剧、崇高、滑稽等的必要的组成因素。
■文
彭富春
丑在日常语言中是一个经常被用到的语词。一般而言,丑的日常语义是消极性的和否定性的。但丑其实不只具有单一的意义,而是具有多面的意义。它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。
第一,人和事物的形象难看、怪异。如一个身材畸形和面部扭曲的人,一个不规则的和怪异的形体等。这种人和事物的丑主要是其外观破坏了惯常的结构。
第二,人和事物的品质恶劣、不好。一个人的道德是败坏的;一个事物是违背了伦理规范的。对于这种现象,人们都可以说它们是丑的。这种丑人丑事就不是指人和物的外观,而是指其生活和活动。
第三,人对于自身和他人的言行所产生的羞耻感和厌恶感。人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错误,有一种丑陋之感。这种丑感是一种心灵的感觉。它不是肯定的,而是否定的。
虽然丑的哲学语义与日常语义相关,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。丑的哲学语义有自己独特的规定。一般而言,丑和假恶相连。因此,假恶丑常常构成一个关联。人们不仅将假恶丑三者相联,而且将它们置于与真善美的对比之中。在这样一种关联中,丑往往被赋予了假和恶的特性,并被实际理解为假与恶的另外的形态。一方面,丑被理解为认识领域中的错误判断。例如,一个错误的判断既是荒谬的,也是丑陋的。另一方面,丑被把握为伦理学领域中的不良道德。一个违背道德的行为不仅是邪恶,而且是丑事。
但审美意义的丑既不同于假,也不同于恶。一个丑的事物可能和假恶相连,也可能和假恶分离。这就是说,一个丑的事物并不一定就是假的和恶的。如,一块丑陋的石头并非就是一块假的和恶的石头。同样,戏剧里的丑角也不能被说成是一个虚伪和邪恶的人。
虽然作为审美范畴的丑与美是相对立的,尤其是与在优美意义上的美相对立的,但它仍然具有审美价值。这在于它是人的自由活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。丑是美的否定和反衬,又是其它审美范畴如悲剧、喜剧、崇高、滑稽等的必要的组成因素。
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,著有系列学术专著“国学五书”(《论国学》、《论老子》、《论孔子》、《论慧能》、《论儒道禅》,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)。本文选自《美学原理》,标题为编者所加。